湛江市民对电动车收费提出质疑 看相关部门如何回应

在湛江市区,电动车保管费为一元,这小小的一元钱,看似不起眼,却事关民生。近期,不少市民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市区内多个电动车保管处的收费是否合理提出质疑,相关部门及时作出了回应。

渔港公园门口的电动车 停车处没有收费公示牌

私人划圈收费 责令其停止

市民孙先生举报,有人于每晚在开发区渔港公园门口,对停放在该处的电动车收停车费,每次一元。该处没有设立收费公示牌,地面没有划线。收费人员没有身穿制服,收费后不提供发票。

市发展和改革局回复,经调查核实,渔港公园外围有多处电动车停放看管点,既不是交投公司设置,也不属于辖区派出所管理的收费点,是私人划圈流动收费的行为,该处没有具备经营资质,是属于不合法的收费行为,检查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从2015年8月15日起,电动车停放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放开市场调节价,但必须到相关管理部门取得收费资格后,才能进行收费,同时经营者须做好明码标价。

本新闻转载自:湛江新闻网 | 作者:湛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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