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私家车主在车身私贴广告 被罚200元还喊冤

新安晚报\u00A0安徽网\u00A0大皖客户端讯\u00A07月16日上午10点10分,在芜湖市镜湖区九华山中路与赤铸山路十字路口,镜湖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辆车身私自粘贴开锁广告的越野车,民警依法做出了罚款200元、不记分处罚。司机杨某觉得挺冤枉,民警向其解释后进行了批评教育。

司机杨某解释,平时从事开锁换锁业务,为了招揽生意,就在车身上贴个广告,没想被查还要罚款200元。民警向杨某介绍,根据交通规定,机动车未经审批而喷涂、粘贴标示或者车身广告,是违法行为,可处罚款200元,不记分。

民警介绍,本辖区附近有很多私人开锁公司,车身上贴广告这一现象也频频出现。为此,民警多次上门走访,向驾驶员们宣传车身上不能私自张贴广告的相关知识,并提示广大驾驶员私自张贴广告易影响安全驾驶等,应杜绝此现象出现。

芜湖交警提示:如果想喷涂或粘贴广告,首先需要到工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到芜湖市车管所进行车身颜色变更登记,更改行驶证上的照片,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上路行驶。

陈效宝\u00A0新安晚报\u00A0安徽网\u00A0大皖客户端\u00A0见习记者\u00A0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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