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乘客与公交司机互殴:被诉危害公共安全罪

昨天上午,公交司机周某某和乘客齐某某受审,芜湖数百市民前去旁听。

  因与司机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女乘客在公交车行驶时,突然冲到驾驶室殴打司机,导致车辆失控,冲入路旁一家具城停车场内,撞上三辆轿车。(本报曾报道)。事发后,检察院以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女乘客齐某某和公交车司机周某某提起公诉。昨天上午,该案在芜湖镜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9 点,身穿公交工作服的周某某和一身黑衣、长发披肩的齐某某被法警带入法庭。由于此案备受关注,有数百位市民参加了旁听。

  经查,今年6 月4 日中午12 点45 分左右,被告人周某某驾驶芜湖37 路公交车,行驶到银湖路绿影新村公交车站。女乘客齐某某在此上车,因投币问题与驾驶员周某某发生口角,双方互相辱骂。

  在其他乘客劝说下,齐某某坐了下来。因认为周某某仍然在骂她,齐某某遂冲向驾驶室,殴打正在驾驶车辆的周某某。而周某某擅离职守,置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于不顾,左手持方向盘,从右侧转过身体与齐某某互殴,导致37 路公交车失控。公交车后撞毁路边绿化带以及停在福海家具城正门附近的三辆车才停下。事件导致停车场内一辆宝马7 系、别克和长安铃木轿车不同程度受损,损失30多万元。

  庭审两人都说后悔,恳请法庭轻判事发后,两人先后报警,被辖区派出所民警带回,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芜湖公交集团对所有经济损失进行了赔偿。

  昨天中午11 点,庭审接近尾声。在最后陈述中,驾驶员周某某称,因个人行为给家庭和公司带来损失,十分后悔,恳请法庭给予从轻处罚。齐某某称,为投币小事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同样后悔莫及,希望法庭轻判。该案未当庭宣判。

  齐某某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她心情不好,上车前没有看清标价,在询问司机时,见对方态度不好,遂发生争吵,“我只是打了一拳却付出如此代价,以后遇到事一定要冷静。” (记者老春)

本新闻转载自:新华网 | 作者:新华网
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