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的工资将有调整!下月起,你的收入可能又要涨了

名城苏州网讯 好消息!8月1日起江苏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了!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三类地区1620元 ,增加100元,增长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类地区16.5元,增加1元,增长6.45%;

三类地区14.5元,增加1元,增长7.41%。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④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不过,这是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有些许不同。像去年,2017年6月江苏省和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就不同:

(数据来源江苏人社和苏州人社官网)

苏州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情况将于下周公布。(苏州广电全媒体)

本新闻转载自:苏州都市网 | 作者:苏州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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