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始解禁低速电动车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3月25日发布“关于征求《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十堰实际,拟订了《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并征求了市质监、交管、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经修改后形成了《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登陆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下方的“通知公告”点击《关于征求<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4月9日前向市经信委反馈。

  联系人:严 华 联系电话:8111770

  通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柳林路15号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械汽车产业办公室

  电子邮箱:30469285@qq.com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本新闻转载自:中国汽车报网 | 作者:中国汽车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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