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举办扫黑除恶群众举报奖励大会发放奖金近12万

法制网讯 记者雷健 7月12日晚,广东省清远市扫黑除恶群众举报奖励大会暨专题宣传活动在清城区凤城广场举办,对符合奖励标准的11条线索的相关举报人员进行表彰,并现场给予奖励金共118000元。清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黄兆芬出席活动并作讲话,大会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贝冰主持。

对符合奖励标准的11条线索相关举报人员进行表彰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深入摸排线索,强化统筹推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根据《清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11位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功人员分别给予3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奖励。

清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黄兆芬出席活动并作讲话

黄兆芬强调,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清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近千条,其中有一半以上来源于群众举报。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给了我们更加坚定的信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对下一步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黄兆芬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下功夫、求实效,出重拳、下狠力,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一波又一波的凌厉攻势,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同时,要强化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让群众举报“有门”,让群众愿举报、能举报、敢举报,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线索,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认真落实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鼓励群众大胆揭发、如实作证。

小品《远离黑恶大胆举报》

在“蓝丝带·扫黑除恶”专题文艺宣传活动现场,来自清远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禁毒办等多个单位利用展架、发放资料等形式,市扫黑除恶办、清城区扫黑除恶办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知识。同时通过播放清远市扫黑除恶工作专题片、小品、诗朗诵、警体格斗搏击表演、“扫黑除恶”微课堂、互动问答等方式,宣传市委、市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清远的态度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争。

本次活动由清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清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清远市检察院、清远市公安局、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社创中心、清城区公安分局协办,清远广播电视台承办。

清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成员及其联络员,市综治办、市扫黑除恶办全体成员,清城区委、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区综治办、扫黑除恶办全体人员及社会各届群众共3000多人参加。

本新闻转载自:法制网 | 作者: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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