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安局山南分局“警民联调”见成效

安徽网讯 \u00A0 随着公安改革不断深化,淮南市公安局山南分局在今年初启动了“警民联调”机制,围绕“早发现、早调解、早处置”的工作思路,配齐、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广泛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缓解了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警民联调,化解一些民事纠纷,有效防止事件升级。

警民联调工作台帐与卷宗都认真保留着。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仅三和派出所就通过“警民联调”室,累计调处各类纠纷97起,矛盾化解率高达77.3%,基本实现了基层派出所民警处警负担明显下降;上访、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因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明显下降;同一矛盾纠纷重复报警明显下降;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明显上升。

近年来,随着经济大发展大建设的深入推进,山南新区已成为淮南经济发展的“热土”,随之而来的种类社会矛盾纠纷高发多发,给社会维稳工作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山南新区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大力推广“警民联调”试点工作,努力做到从源头上尽快、尽早的解决各类矛盾。

“分局多次与高新区管委会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将调解员工资待遇及调解室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为警民联调工作提供了各类经费保障。”分局负责人介绍,该局政工、警保、治安等部门多方联动,从场所、人员、设备等方面大力支持三和派出所率先改建完“警民联调”工作室,制作了相关标识标牌、调解流程规范、各类基础工作台帐,安装了视频音频设备,确保调解过程在公开公平下顺利进行。另外,还从公检法等多家单位聘请多年从事调解工作且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调解队伍中,建立健全各项警民联调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对调解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

人民调解员是警民联调机制的关键核心,能否建立起一支经验足、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直接决定了警民联调机制的运作质量。“我们在选择人民调解员时,从各行各业广泛物色,优中选优,通过严格筛选,最终聘请到长年在党政机关从事党建工作的退休人员张梅芳、一直工作在公安机关、擅长信访接待工作的老民警平多民担任常驻专职调解员。”\u00A0三和派出所林士国介绍,所里以常驻专职调解员为基础,所领导、分管领导、驻村民警、包村民警、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村干部、镇司法所和镇法庭专业法律人员共同参与,成立了一支“老年+青年”、“专业+经验”的调解队伍,对社会矛盾调解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调解成功率显著提高。

5月29日,岭南村一位79无保老人骑电动车下地时,撞到同村一位村民,双方发生冲突后,老人用石头将对方头砸伤,对方花了五千多元医药费。“我们接到报警后,对案件进行了初步调查,如果按正常治安案件处理,双方都要进行拘留。”民警陶文强考虑到老人年纪大,加上双方又有亲戚关系,就启动了警民联调机制,调解员张梅芳刚开始调解时,双方抵触情绪都很大,张梅芳找到村干部配合,有针对性进行调解,双方都进行让步,老人赔偿三千元医药费,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实践证明,好的调解模式不仅仅是有完善的机制、专业的队伍,更重要的是有一套好的调解方法。”记者了解到,三和派出所还创新了“一表制”、“一案两卷制”等调解措施。

“警民联调最初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前期调解,降低‘民转刑’案件数,减轻基层民警工作压力,但目前现有的警民联调模式在实际操作中略显繁琐。”\u00A0林士国介绍,三和派出所通过摸索提出了“一表制”运行模式,民警在接警时,根据分类将因矛盾纠纷引起的可适用调解的民事案件报警情况直接在“警民联调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报分管所领导审批后,直接移交给调解室的调解员,由调解员直接开展调解工作,这省去了接处警民警先行调解的过程,大大的减轻了接处警民警的工作压力,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之前,在开展调解工作时,根据案情会要求办案民警移交相关证据材料给调解员,调解结束后,再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材料移交回办案民警。”林士国说,这样的工作模式会导致证据材料在流转过程中缺失,为了解决这一弊端,三和派出所制定了“一案两卷制”工作模式,民警在移交证据材料时,只需移交各类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即可,调解结束后,办案民警直接制作原始卷宗,调解室自留一份“复制卷宗”进行存档,这样的工作模式既做到了案件上的一一对应,又避免了卷宗材料的遗失,受到办案民警和调解员的一致认可。

本新闻转载自:安徽网 | 作者: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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